合肥市肥东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不含我县在编教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1、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20人。详细岗位见附件《肥东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0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0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1日9:00至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5日至5月6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分别为科目1《教育教学理论》、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设定科目1、科目2合成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周六)
上午:8:00 —— 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 ——12:00 《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9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东县人社局事业管理科(县政府三楼302室,店埠镇人民路15号,电话:0551-67724912)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1、被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须于2016年7月30日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未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80分,时间15分钟;答辩20分,时间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按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岗位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时间和要求等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先体检后考察顺序进行。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上述确定初选人员规则依次递补一次。
5、因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造成岗位空缺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手续、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应聘者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规则),按报考岗位组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
(一)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7730002 县教体局
0551-67724912 县人社局
(三)监督电话
0551-67722110 县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
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
附:《肥东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