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比选择优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决定面向全市比选择优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市委讲师组组长1名(事业正科级);
2、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6名(副科级):其中面向公务员(含参公管理)选拔3名,面向事业副科级干部调任3名;
3、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2名(副科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1名。
二、选拔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及事业单位干部(不含垂直管理单位)。
三、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位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文字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具体岗位条件:
市委讲师组组长职位: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为事业单位干部身份或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任用后转为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且任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职位: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为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科员报名的须任科员职满3年以上。
调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职位: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为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且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
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1975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为事业单位干部身份或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任用后转为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科员(职员)报名的须任科员(职员)职满3年以上。报考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人员,视为同时报考2个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因计生、综治等原因受到一票否决的;
4、受过刑罚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5、有其他不得报考条件的。
四、工作程序
此次比选择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及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推荐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及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填写报名表后由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9日—1月12日。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联系电话:403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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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国市委组织部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