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公开选聘张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告
一、公开选聘岗位
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二、竞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具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层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或负责人、一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和具备医师资格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五年以上。
2、需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熟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医药卫生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受理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纪处分的、受过行业处分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人员”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符合选聘范围和资质条件的。
三、中心主任待遇
聘用为中心主任后,实行岗位管理,每年实行考核,聘用周期为三年,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按照我区公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待遇标准执行。
四、公开选聘的要求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厉查处公开选聘工作中工作人员违纪现象,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聘的有关工作要求,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2、报名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获得市级经上个人荣誉或对单位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作出重大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被聘用为中心主任后,不得继续担任原服务站负责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 -5:00。
2、报名地点:镜湖区赭山西路24号镜湖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505室。
3、报名要求:采用个人自愿报名方式,报名登记表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原件和个人简历各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单位任职证明文件、获得的荣誉证书等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