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三批)
根据芜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芜湖市事业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芜人社秘〔2014〕153号)规定和市委编办核定编制使用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经研究,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赴全国重点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2021年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安徽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为安徽省唯一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安徽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入选),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安徽省“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院校,安徽省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学校创建于1983年,原名芜湖联合大学。1997年5月,更为现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1200余亩,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亿元,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1个附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安徽省芜湖仪器仪表研究所(下辖全资“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1个)。学校现有招生专业73个,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成教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学生4500多人;现有教授49人,副教授171人,非高教系列副高职称2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25个,省级名师(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6个。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全省模范教师1名、全省优秀教师1名、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面向专业对口的吉林大学、河海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东南大学等学校。本次招聘计划为8人,提供事业单位编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五、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相应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招聘学校相应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校人力资源处邮箱(rlzyc@whit.edu.cn),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代码+学校+专业+姓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各类技能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并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表上要求填写所报岗位代码)。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格,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如果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平均分数线,最低平均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的规定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进人员需遵守我校服务期制度。
七、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5777185
监督电话:0553-5775805
附件:2021年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表(第三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