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干部队伍建设,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直各单位(含城内所属二级机构)以及无城镇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在此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所在单位同意调动。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到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无为县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岗位,选调名额3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及办理调动手续等进行。
报名时请填写《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调动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资格审查通过者,面试时间待电话通知。
报名地址:中共无为县委宣传部干部室(县政府办公楼6层)
联系电话:0553-6613026 邮箱:27964753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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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为县委宣传部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