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经县政府同意和县城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城管协管员,主要协助城管执法队员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计划招聘人数:15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1999年12月31日1984年1月1日至出生)的男性公民;
(三)体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史,身高1.65米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转业士官在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五)具有无为县常住户口,且能自行解决在无城城区内居住场所;
(六)会操作电脑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四)有纹身的;
(五)曾因违反协管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无为县无城镇东门幸福路26号城管局四楼人事教育股办公室(404室)。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城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2:1,人数不足缩减应招名额。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得分结果1:1.5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由局负责人临时安排。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宣布、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进行。
(五)体检:县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政审:报考者须对自健康及有无违纪违法犯罪情况负责。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工资待遇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实施意见(试行)》(政办秘[2018]67号文件)执行。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应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咨询电话:0553-6610073(县城管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3-6610244(县城管局监察室)
无为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