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芜湖市政法干警考试体检结果公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11个部门颁发的《安徽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法〔2015〕37号)和省政法干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安徽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5]143号)等文件规定,经12月17日体检,现将体检结果(见附件)及体检复查等事项公布如下:
1、确定为“合格”结论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2、确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书面复查申请,与确定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在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芜湖市人社局公务员科(芜湖市城东新区政务文化中心C区628室)办理体检复查申请和进一步检查确认手续。逾期不办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请考生近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芜湖市政法干警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