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公务员考试
2024年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招聘教师30人公告
http://www.anhuigwy.org 2024-05-27 来源:宿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人事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办秘〔2015〕34号)文件规定,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根据学校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30名。(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情形的,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00至6月4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其中:
(1)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学习及工作经历”自高中阶段填起,按年月顺序填写到现阶段,据实填写,不得间断。退役军人报考的,请在简历中注明服役经历(单位报名表加个备注)。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4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5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5日16:00前登录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6)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6日15: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该学科高中阶段课程标准及高考所规定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时长2个小时。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报考人员可于6月7日至8日从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宿州市第二中学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对照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关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的,须提供高校院系出具的如期取得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及在2024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学位证的承诺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
(5)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书面承诺办理报考资格复审。退役军人在服役前 1 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请考生自行准备。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网上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现场网上打印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能力等。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低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排名,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教体局、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教育体育网、宿州二中校园网站进行公示。
(八)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体局、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7-2282227 (宿州二中)
0557-3929826(市教体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57-3929768(市纪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
2024年5月24日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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