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2019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埇桥区师资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做好教育强区的人才保障工作。依据《埇桥区公开引进
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引进原则。
2.坚持缺编引进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19年埇桥区计划引进小学教师100名,具体计划附后。
三、引进条件
1.埇桥区外在编在职的小学教师及对应小学学科的初中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拟引进特教中心教师应具备特教专业教师资格证;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在45周岁(1974年7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的;
(5)引进前其个人档案中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6)试用期未满或尚未转正定岗的;
(7)其他不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8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埇桥区教体局后二楼会议室;
3.所需材料:《埇桥区2019年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1份(请考生登陆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下载并完成相关内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4.报名的同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组别,后续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等工作均在同一小组内进行;
6.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申请引进教师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养能力。
两个小组同时进行面试,若不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确定名单
同一小组内,根据引进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确定拟引进教师名单,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由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引进教师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04〕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引进资格。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之后不再递补。
(六)选岗
1.择优选岗,在同一小组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2.选岗时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委托选岗。
(七)报批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引进教师,经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公开引进工作将在区纪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组和社会监督下组织开展;
(二)凡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三)公开引进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引进学校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公开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请申请者随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咨 询 电 话:0557-3913831 0557-3035770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11052
附件
埇桥区公开引进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