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6〕51号)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3: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共43人,名单附后)。
根据规定,面试前须对入围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23日8:30—17:30,地点在省地税局政治部(合肥市阜南路109号7008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100769)。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对考生所在市地税局,出具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现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还须出具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当日上午7:30—8:00到省地税局培训中心(地址:原广玉兰宾馆)4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
(三)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省地税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遴选职位2人的,差额1人;5-7人的,差额2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省地税局不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自行提供最近6个月的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考察由省地税局统一组织。考察组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市、县地税局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确定遴选人员
综合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报省地税局党组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公务员局网、省地税局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可领取报到通知书,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考察、体检等各环节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省地税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地税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65100769。
监督电话:0551—65100729。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