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监狱管理局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安徽省监狱管理局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加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规定,对入围面试(加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21日9:00—11:30。资格复审地点:省监狱管理局十楼第一会议室。
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同底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2.考生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4.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予以办理面试(加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加试)通知书》和《面试(加试)考生须知》。复审不合格者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加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加试)人选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6:1或3: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加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加试)人选。
三、面试(加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机关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加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8:00。
(二)加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下午3:00-6:00。
(三)面试地点: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办公楼十楼、十一楼会议室(合肥市清溪路100号)。
(四)加试地点: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办公楼十一楼会议室。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当日上午7:30前到省监狱管理局十楼第一、第二会议室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
五、成绩合成
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后,再将笔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遴选职位1-2人的,差额1人;遴选职位3人的,差额2人。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本单位不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监狱管理局局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报到手续。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551-65982600
监督电话:0551-65982710
附件:面试(加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