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省残联面试公告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通字〔2015〕41号)要求,现将省残联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附后)。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省残联会议室(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20楼)。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如参加同一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8日。
地点:省残联会议室(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20楼)。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当天上午8:00之前到省残联报到,经核准身份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数量为4人。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省残联统一组织安排,考生自行承担费用,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省残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当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残联党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分别在安徽先锋网、省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指导监督下进行,省残联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面试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省残联机关党委负责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2999432
监督电话:0551-6299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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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