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省公安厅资格复审通知
现将2015年省公安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16日(周三至周五)工作时间;
(二)地点:省公安厅交警大楼1214室(合肥市安庆路282号)。
三、考生须知
(一)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加盖党委(党组)印章的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入警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警察证、职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对考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9月)、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现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等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如考生系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注明转任到本级机关的具体时间。
4.执法勤务类省看守所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监所管理单位出具具有2年以上监所管教工作经历(注明具体起止时间)证明材料,经所属市局(县局)政工部门审核,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所属市局(县局)政工部门印章。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3.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如考生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省公安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801242,62801650。
特此通知。
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