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经区政府批准,亳州市谯城区华佗中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华佗中医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医护及管理人员9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2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华佗中医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182005—182020及182022-182024通过专业技能面试招聘人员,不进行笔试。
岗位代码为182001—182004及182021通过笔试招聘人员,不进行面试。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人事科(涡北院区4号楼6楼)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填写《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代码为182005—182020及182022-182024,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80元)现场缴纳面试费用。
岗位代码为182001—182004及182021,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现场缴纳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列入笔试的报考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计划数。
免于笔试的报考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考试
按照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取笔试和专业化技能面试的方式来进行。
1.笔试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 12 月8 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保卡、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以考察结果确定。
2.面试
现场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办理缴费手续,确定为面试对象。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专业化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亦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在华佗中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笔试或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以考察结果确定)。考察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华佗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 月 2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聘人员符合入编条件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华佗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33391 (华佗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3037062(区纪委监委驻区卫计委纪检监察组)
五、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2018年亳州市谯城区华佗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2018年亳州市谯城区华佗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华佗中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11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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