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18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畅通基层人员上升通道,增强激励效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单位决定面向全市三县一区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原则。
(三)坚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7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三、选调范围
(一)报考机关及参公单位
亳州市三县一区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事业单位
亳州市三县一区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可以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能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 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
3.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岗位只面试不笔试;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9:00至8月26日17:30。
2.网上报名
选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2018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由选调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3. 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选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8年8月27日17:3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 8月27日17:30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关注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是否超过30人,超过30人的岗位人员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参加笔试,笔试缴费截止时间 8 月28日17:30。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 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存在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4.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8年8 月30 日至8 月31 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由选调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报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80元/每人,报考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70元/每人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选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亳州市2018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等材料。
2. 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提供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凡与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成绩(只设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设置笔试的岗位,根据面试后的综合成绩——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只设置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学历层次相同的,按照工作经历年限长短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学历层次和工作经历年限相同的,按年度考核等次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以上都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拟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综合评定后确定。设置笔试的岗位,面试和笔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相同的,先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参照只设面试岗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的方法确定人选。对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上述情况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组织体检时,要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选调人员相关信息,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公示和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选调人员成绩(只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有笔试的按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选调工作纪律
由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七、咨询和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0558-5119190
市政办电话:0558-5555121
市委政策研究室电话:0558-5555205
市发改委电话:0558-5555258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电话:0558-5126069
市民政局电话:0558-5539092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 0558-5132628、5132016
市人社局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