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土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村级服务能力,提高为民便民服务效率,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乐土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招聘村级扶贫专干1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乐土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扶贫专干1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和居住地在本县辖区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岗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男女均可。能够运用WORD、EXCELE等常用办公软件打字、制表。
3、有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择优录取。
4、能够听从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5、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反应敏捷,善于沟通,口齿清晰。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能够长期坚持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4、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由乐土镇人民政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上岗后,基础工资按照村干部副职工资标准1300元/月,加600元/月绩效工资(含养老保险金),工资调整与村干部同步。上岗后考核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每月发1300元,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聘三年,三年期满,可以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实施
1、报名地点:乐土镇组织办,联系人:尚凤梅(13956736896)。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5日。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学历、证明(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2张,本人填写报名表。
4、笔试:2017年7月10日(暂定,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5、笔试合格后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8-7871001
乐土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