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职位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亳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非警职位递补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非警职位递补资格复审人围人员36人(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7日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亳州市人社局大楼一楼。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属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三)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的资格。
(二)资格复审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如因委托他人出现的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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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