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达线人员成绩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15年亳州市考录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见附件)公告如下。
按照“在保证新录用公务员基本素质的前提下,确保大多数职位都有合适的竞争人选;省、市、县、乡以及特殊职位的分数线保持一定的区分度,体现不同层级职位对公务员素质的不同要求;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基层一线职位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原则,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1.省本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5分。
2.市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0.
3.省派出机构(主要是省属监狱、省国家安全厅市局、省检察院派驻白湖等地机构、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分局和看守所、省经信委属市级无线电管理处、省水文局市局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0分。
4.县、乡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45分。
5.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40分。
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亳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避免错失。
特此公告。
附件:亳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点击查看)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