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谢家集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取优秀人才充实谢家集区社区工作队伍,优化社区服务质量,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乐于为居民服务,富公益心、责任心、公平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谢家集辖区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满27周岁(1988年5月15日前出生)至40周岁(1975年5月15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三)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3:00至5:00在谢家集区政务服务中心(谢家集区政府大院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考生须本人携带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凡因弄虚作假与招考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
(三)笔试
笔试时间:7月 4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总分值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考核
以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25人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规定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考核人员。
体检合格者,对其毕业学校、原工作单位、户籍所在派出所、街道、社区等进行调查,结合与本人谈话形成完整的考核材料。
(五)录用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考核结果,对拟招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进工作人员。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录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比照现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三、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谢家集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677607 监督电话:5671676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