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合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达线人员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知,现将2016年合肥市考录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见附件)公布如下。
1.市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50分;
2.县、乡级机关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45分。
3.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低于40分。
笔试成绩按照职位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排序)。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于近期在合肥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合肥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
市考录办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