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社局公开招聘工勤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人员雇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淮办发〔2009〕50号)和《关于印发淮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人员雇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社〔2009〕3号)等文件规定,经批准,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辅助人员5名,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勤辅助岗位,岗位职责主要是在机关科室从事文字文稿、信息录入、综合协调等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我省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预备技师证书的,可以报考。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六)自愿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七)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工勤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
此次招聘的机关工勤辅助人员待遇按淮北市市直机关工勤辅助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考人员登陆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登陆http://hbpta.pzhl.net/index.php或者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点击“人事考试专题”)进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至2022年2月27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淮北市人社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勤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和确认:由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机关工勤辅助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2年2月27日17:00前登录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2年2月28日16:00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3月2日17:30之前,在网上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缴费截止后,岗位报考确认人数与本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写作能力等。笔试分值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3.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1日17:00。
(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岗位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笔试客观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由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机关工勤辅助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四)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列入考察的人员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和现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以便调档复审和进行考察。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实际表现。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放弃者,列入考录诚信档案。
(六)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规定,被聘用人员与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淮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岗位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制,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合同期间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损失及违约金,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市人社局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淮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协议》,此次招聘的机关工勤辅助人员接受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单位市人社局的双重管理,以用工单位的管理为主。用工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此次招聘的机关工勤辅助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其退回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解除合同:
1.《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
2.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政策咨询电话:0561-3023006(淮北市人社局人事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淮北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98989(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