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勤务辅警。岗位为李兴派出所12名,洪山派出所13名,大庙派出所10名,宫集派出所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3、年龄为18周岁(1998年2月1日)以上35(1981年2月1日)周岁以下,男性;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CM以上,无残疾、纹身、口吃,无听力和视力障碍等;
6、退伍军人、有驾驶证、有法律专业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具有太和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活动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等情形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应不少于2︰1的竞争比例。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3月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太和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招聘辅警报名邮箱879395629@qq.com 。
3、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吋彩色证件照片4张。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材料真实可靠。
(二)领取准考证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通过考生所填写的电子邮箱予以通知,考生接通知后,于2017年3月7日-9日持上述报名材料,到太和县公安局9楼辅警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考试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测试。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应变协调、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政审
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填写《太和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政审。
(六)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聘用辅警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保安服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月工资2450元(含社会保险),配发服装及装备。试用期辅警执行试用工资标准。
五、领取准考证、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太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辅警管理办公室0558 8622452转4017
张警官 0558 8622452转4021
武女士 0558 8622452转4017,18955882068
太和县公安局
2017年2月23日
附件:太和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xlsx [11.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