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颍东区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援助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同意,面向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0名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201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即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
1、公告:在颍东政府网发布公告
时间:2016年9月30日--10月10日。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13日。
(2)报名地点:颍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颍东区政府南楼五楼)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持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颍东区劳动就业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板照片4张(背面署名,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
3、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4、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示后,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并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
6、体检与考察
按合成后的总成绩高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分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排序。
7、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者,根据有关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企业劳动用工合同,聘期三年,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在合同期内对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薪酬待遇
1、被聘用人员月工资为颍东区最低工资的2倍(2500元),以后随当地最低工资的调整而调整。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自行负担)。
2、因工作需要,被聘用人员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轮班制。
咨询电话:0558-2312110、2319629、2262361
监督电话:0558-2319629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
附件:2016年颍东区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