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2016年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6月20日――6月26日。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已通过认定、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于7月2至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上班时间)到阜阳市第二十一中学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58-2317850
中共颍东区委组织部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