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明光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明光市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办法》(明教人〔2013〕119号)和《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明教体〔2016〕212号)精神和城区学校编制空缺及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本市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7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见附件1《2019年明光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 选调条件与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编制现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且正式录用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满5学年。从县域外正式调入明光市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须在农村公办学校任教满5学年,其中,调入明光市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不少于3学年。有援疆、援藏和“三区”支教经历的人员不受农村任教年限限制。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选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选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
5.2016-2018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完成2016-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6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等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于2019年7月16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先锋网(以下合称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22—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到明光市教体局人事与师资股现场报名。地址:明光市龙山路66号。
2.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附件2《2019年明光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三张(反面注明姓名、报考学段和学科)。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与选调岗位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编制关系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学段学科、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是否有外地支教经历等内容,附件3为报考证明的统一格式)。报考证明须由经办人和校长审核确认后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3.缴纳笔试费45元(收费标准依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4.2019年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教体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报考人员按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选调岗位的人员,可于2019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改报其他岗位。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选调岗位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
2.笔试内容和分值:选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本次考试委托外地有关单位命题、制卷、阅卷、评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示。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登记查分时间和地点于笔试成绩公示后在网站通知,查分结果如与原公示笔试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选调。
(四)面试
1.按各学段学科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各岗位选调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3.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4.面试内容:各学段高年级下学期教材。
5.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网站公告。
(五)加分
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完成滁州市和明光市下达的援疆、援藏或“三区”支教任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员给予加分。其中,到新疆或西藏支教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加10分,到“三区”支教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加2分(回原籍支教的除外)。
(六)选调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70%的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考察
考生总成绩在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教龄长者、职称高者、年长者优先。考察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及择岗
将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拟选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岗位计划范围内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教龄长者、职称高者、年长者优先。择岗时间、地点在网站通知。
(九)选调
择岗后,由市教体局按照相关程序报批编制调整、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放弃选调资格者,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明光市教师选调考试。
五、 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的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以后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明光市教师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咨询电话:0550-8153630(明光市教体局人事与师资股)
监督电话:0550-8158442(明光市教体局政策法规股)0550-8155896(明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明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