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基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市中医院二期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经医院申请,市卫生计生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基建专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为土木工程(或工民建、建筑)专业1名;机电工程专业1名。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从事本专业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即1982年元月1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7年元月12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中医院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16日—元月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不休息);地点在明光市中医院(明光市中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咨询电话:
明光市中医院人事科0550-8037422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
3、应聘人员须填写《明光市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面试的缴纳面试费用每人8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人员经审查合格后于2017年元月19日到市中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元月20日。
上午:9︰30—11︰00时,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中医院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元月24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中医院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六)体检
公示结束后安排体检,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再相同的,进行笔试加试。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中医院网等相关媒体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附件:
明光市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明光市中医院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