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至县文化馆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专业条件: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须是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名称、社会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名称与目录不尽一致的,会同有关部门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2、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8年10月22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室(地址:东至县城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 ,联系电话:0566-5292981)。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公告附件),并填写完整。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66-5292981。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资格审查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由东至县人社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美声、民族唱法)音乐基本功底,测试内容为:试唱和识谱,试唱环节考生共需唱两首歌曲,一首由考生自备歌曲、另一首由考生从专业测试现场指定的5首歌曲(男、女各5首)中选择一首歌曲进行试唱;识谱由考生依据专业测试现场指定的5首谱子中选择一首进行识谱。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试唱和识谱各占50%。专业测试评委由从事相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3比例确定笔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内容为:音乐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笔试加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员于11月5日-11月9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室(地址:东至县城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 ,联系电话:0566-5292981)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含加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1.2×0.4+专业测试成绩×0.6,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 0566-5292981
监督电话: 东至县监委 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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