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教育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东至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3、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池州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选调公告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法,由个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方式:报名者登录网站,下载填写《2017年东至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经审核同意后的《报名表》(需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负责年度考核的综合管理部门近二个年度考核证明;当地公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
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调职位的计划若低于2:1,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60分。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此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四)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人选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的,在东至县政府网站、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选调有关后续信息将陆续在东至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20737(东至县公务员局)
0566-7026916(东至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620(东至县监察局)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教育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7年5月23日
附件:公务员选调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