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五河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县人民医院具体实施,驻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沟通能力强;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4月12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五河县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8:00—4月16日16:00,登录http://60.170.110.40:8544/wuhe/index.php网上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各岗位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2101、2102岗位需上传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应届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要求推荐表上传内容必须完整,内容不完整的、例如只有首页或个人信息页的,直接报名审核不合格)、职称证(历届生必须上传)。
(2)2103岗位需上传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驾驶证、无重大交通违章证明、急救车驾驶经验证明(证明要注明开急救车具体起止时间)。
(3)2104岗位需上传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根据每项具体要求填写信息,注册时须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根据报名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报名材料不全的直接审核不合格。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共计90元。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2101和2103岗位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2101岗位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数补充到2102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请扫描报名界面招聘微信群二维码。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1年4月21日前登录报名网查看审核通过情况并完成网上交费、4月27日前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见五河县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题本及答题卡。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两个科目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三)面试/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5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技能考试。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面试分值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技能考试时间、方案另定。费用:80元/人。
(四)总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仍不能区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根据工作需要驾驶员岗位在体检时加心理测试。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和报名的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和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违反招聘相关规定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考核合格者,待遇参照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六、重要提示
(一) 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考生请按照通知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如错过规定时间一律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二)考生需确保联络方式畅通,如因联络方式不畅无法联系考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资格。
咨询报名电话:0552-5052464,0552-5053095(上午)
监督举报电话:五河县人民医院监察室0552-5022062
五河县人民医院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