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壮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怀远县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退伍军人,另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退伍士兵26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士官放宽至29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初中及以上学历;
6、怀远县户籍;
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采取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相结合进行组织招聘。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报名登记并进行电子摄像。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怀远县行政执法局(引凤路308号)二楼党员活动室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计划数(减少岗位计划情况,将于考试前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考生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2018年9月26日(上午8:30—11:00)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怀远县执法局三楼监察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城市管理基本常识》,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若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公告要求的身体条件。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由怀远县行政执法局与本人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期满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按规定参加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并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从工资代扣)。
五、其它
1. 本公告由怀远县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2. 联系电话:0552-8053357(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点击下载>>>
怀远县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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