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16年农委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农委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怀远县2016年农委系统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相应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职位条件中所列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信息在怀远政府网(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所有相关事宜均在中国·怀远http://www.ahhy.gov.cn/tzgg/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签名须手写)并打印《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以代码区分),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其他事项
①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持《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招聘职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②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③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以代码区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职位;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11月16日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若放弃报考,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6日上午8:30-11:00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申请办理退费)。
⑤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须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404室)申报加分事宜。
“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参加全省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全省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⑥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1:00)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二)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笔试成绩未达最低规定分数线而不足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参加面试;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每人80元(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时收取。
6、成绩合成: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7、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同一职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分职位(以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县设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8858003(怀远县人社局办公室)
0552-8858020(怀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8858008(怀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52—8212533(怀远县农委纪检组)
特此公告。
怀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