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根据医疗业务工作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护理、助产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护士、助产士共5名。
三、应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历:全日制护理(护理学)专业或助产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
(四)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受聘后需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
(六)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0日(含)以后出生],取得主管护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0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qsfjzx.com)向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0556-8935001(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址: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B楼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照片3张,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填写《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主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
(3)报名费100元/人(含笔试和面试费用);
(4)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中心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其它要求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点时须佩戴口罩,在相关人员指导下进行体温检测、二码联查,体温正常、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安康码为绿码方可现场报名,省外和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考试方式
考生在2022年1月7日上午(8: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附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1)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分。
(2)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助产专业给予笔试成绩5分的加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分。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资格取得时间长者依次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签约聘用
录用人员未按通知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空出的名额按高分到低分递补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本次招聘为中心自主招聘,工薪待遇按中心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七、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卫健委监督。
监督电话:0556-8938519。
潜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