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松县部分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重点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宿松县城区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松人社〔2015〕18号)等文件规定,经有关会议研究,决定为部分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见附件1),面向宿松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61?type=4&action=list)发布;此后有关选调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身体条件;
(二)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选调人员岗位表中 “35岁以下”为“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选调:
(一)不符合岗位条件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立案查处的;
(三)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四)在政策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
(五)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六)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七)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逾期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宿松县人社局3楼大厅,报名工作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宿松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一式二份,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3)3张近期同底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于12月14日下午5:30前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本次选调210404、210406、210407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申论,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 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务必于12月17日到县人社局7楼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分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的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10404、210406、210407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210406、210407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共3道题,时间15分钟。210406岗位面试主要内容围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内容;210407岗位面试主要内容围绕招商引资工作实务及活动组织策划等。其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共3道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210406、210407岗位专业测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2)210404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3)其它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学历高者优先; B、工龄长的优先;C、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加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
因各种原因出现选调人员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选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选调人员调动及入编手续。选调人员在调入单位根据岗位竞聘结果予以聘任。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选调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7849317 县人社局
7814992 县林业局
3550809 县审计局
7821957 县乡村振兴局
7821168 县招商中心
监督电话: 7849303
附件1:2021年宿松县部分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