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配齐配强中心干部职工队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从本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
一、选调方式
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4名(见附表)。
三、公开选调的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能胜任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近三年(2018-2020)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若工作年限不足三年,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相关材料。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调方法
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太湖县普贤路1号,联系人:方虹,电话:18009668708)
3.报名时须提供: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表(即报名表);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如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记入本县选调考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方案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且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在进入考察环节前,对考察对象的报考条件再行复审,复审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相应递补。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主要了解工作实绩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不合格的,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
(四)公示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因拟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拟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调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将进行公示。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附件1:2021年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太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