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公告
本公司受太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警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
拟招聘25名交通协警。
资格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热爱工作、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分,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
2、限男性,年龄22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退伍军人、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工资待遇
月工资2500元,缴纳社保五险,另有绩效奖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全县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时间:2016年12月17日-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地点: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太湖县晋熙镇长河路411号);
4、报名联系方式:0556-4175666。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退伍军人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4、工作经历证明(需工作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①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将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至现场进行审核。②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2月2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太湖县长河路41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1、笔试分值、内容
笔试:满分100分。此次招聘的笔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6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12月25日在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太湖县顺理人力网公布。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考生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体能测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体能测试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七)面试
1、结构化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8日。
2、结构化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结构化面试分值、内容: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
(八)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享受加分:
1、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加2分(须由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2、退役士官,加3分;
3、退伍士兵,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九)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时间:2016年12月29日。
2、进入考察人员中,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参照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在县人社局网站和顺理人力网上向社会公示三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直接与太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按要求到太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到,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理人力网站查询。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太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556-4162168
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0556-4175666 15755620709
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6日